为准确掌握各地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真实情况及修复现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问题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我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我省“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内业分析为主、外业复核为辅”和“内业分析全覆盖、存疑图斑重点核”的工作方针,推动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真实、高质、高效、有序开展。通过本次评估工作,发现并严格查处各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严厉打击以生态修复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的行为;提升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质效,推动自然资源部核查系统图斑数据更新等相关工作,促进我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在全国争先创优。
二、工作安排
1、报送已完成修复图斑数据
各地市以年度任务报表(2022-2024)的形式上报截至2024年8月底已完成修复工作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包括自然恢复、工程修复和转型利用三种方式)。(完成时限:2024年9月13日)
2、开展全覆盖图斑内业分析
由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内业数据分析比对工作,即基于2024年优于1米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开展内业人工解译,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范围内植被、水面、土地损毁(挖占、压占)等分布情况,制作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工作底图及存疑图斑清单,为外业复核提供工作参考依据。(完成时限:2024年10月18日)
3、开展存疑图斑重点核查
根据内业分析成果,省自然资源厅将存疑图斑清单下发至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利用无人机、卫星图片等开展自证工作,自收到存疑图斑清单起7个工作日内,将自证资料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对各地市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针对自证资料不充分的存疑图斑开展省级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复核治理修复效果、工程措施质量、相关修复资料等,形成存疑图斑外业复核结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4、开展问题图斑限期整改
根据成效评估工作成果,省自然资源厅对修复成效较差的图斑所在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相应工作整改函,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区县按时按质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视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切实到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