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出庭作证,供称黎智英曾指示寻求西方支持。就在案情稍有进展的时候,仍有部分境外势力不死心,充当人权“教师爷”,假借各种名头对中国评头论足。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四名联合国人权专家发布声明,呼吁撤销对黎智英的所有指控。
声明称,在过去几年间,黎智英被逮捕、拘留,面临一系列刑事诉讼,似乎与他对中国的批评、以及对香港民主的支持不无关系。他们对黎智英的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他的公平审判权被多次侵犯感到担忧。
声明强调,国家安全立法不应被用来对付行使言论自由、结社和和平集会权利的人,也不应该通过逮捕和拘留剥夺这些人的人身自由。
这些专家声称,中国应该“审查”《国家安全法》,确保该法律与中国在香港特区问题上的国际人权义务相一致,并建议中国改善在香港特区获取法律援助的条件。
以上大概是这些声明的主要内容,充斥着双标虚伪的胡言乱语,不仅是对中国内政不加掩饰的指点干涉,更是对中国主权与国家安全的居心叵测的侵害诡辩。
那么,这四名专家言之凿凿,大义凛然,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又能否代表联合国呢?
在查阅联合国官方网站可知,这四名专家分别是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玛格丽特·萨特思韦特、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菲奥诺拉·尼伊兰、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克莱芒·尼亚雷索西·武莱,以及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艾琳·汗。
请注意,他们的身份只是“特别报告员”,这只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属独立专家机构,主要负责调查、处理全球各地的特别或专题问题。
该程序内的专家仅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仅以个人身份履责,既非联合国的工作人员,也不会因其工作收取薪酬,更无权代表联合国发言。简单来说,这就是典型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刻意夸大联合国这几个字,无非是想对中国施以舆论压力而已。
不过,要说联合国没有对黎智英一案表态,倒也并非如此。大概在三年前,黎智英被捕之初,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鲁珀特·科尔维尔声称,他们对黎智英所犯罪行未得到“充分了解和认识”的情况下,便依法实施逮捕“表示震惊”,并认为该案中某些罪行的定义“模糊不清且过于宽泛”,同时强调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将继续密切观察目前的事态发展。
对此,我驻日内瓦代表团将之称为“不负责任的错误言论”,粗暴干涉中国立法及司法主权,中方对此深表遗憾且坚决反对。
而后,我代表团发言人简要阐述了国安法与“一国两制”、以及香港繁荣稳定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痛斥任何打着“人权”的幌子,企图纵容、美化、包庇黎智英的各方势力,都是对人权和法治的亵渎。
最后,我发言人敦促人权高专办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职权范围内审慎、客观行事,切勿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及司法独立。
在这之后的三年间,随着黎智英的罪行接二连三的曝光,联合国官方便鲜有就此事表态,倒是有不少打着联合国旗号的专家,对此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至于他们究竟是出自己意,还是奉命行事,相信各方自有判断。